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8)51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简嘎乡)施工五标段(项目名称)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2016]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简嘎乡)施工五标段 ;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简嘎乡 ;
项目规模:施工五标段: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拆除工程、排水工程、强电工程、路灯工程及绿化等。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示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28日00时00分至2018年05月09日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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