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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公资告(2020)建字第827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复[2015]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33.17%; 66.83%; ,招标人为清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单位)、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清镇市城区 ,项目投资:143500 万元 ,工期:730(日历天)
招标范围: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的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停车场工程、土建工程、机械停车场设备钢结构主体框架工程、交安工程及信息智能化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设计阶段监理、勘察阶段监理和竣工验收直至备案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的全过程监理工作,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详细的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为准。,建设规模:新建停车位30084个,本次招标的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停车场工程、土建工程、机械停车场设备钢结构主体框架工程、交安工程、信息智能化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投标单位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3)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3.4、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2日 10时00分至 2020年09月11日 10时00分,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guiyang.gov.cn/) 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4日 13时00分 ,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22.85.133.15:8899/index!login.do)。
5.2、逾期送达或未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22.85.133.15:8899/index!login.do)递交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清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单位)、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 |
张工 |
联 系 人: |
刘宇、何奕序、李杨芹 | |
电 话: |
13885031067 |
电 话: |
0851-85576094、13027840394 |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
付工 |
电话: |
0851-84839713 |
清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单位)、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2020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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