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兴仁镇、南皋乡历史遗留铅锌矿废渣污染防治工程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AZ-2020-L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寨县兴仁镇、南皋乡历史遗留铅锌矿废渣污染防治工程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丹发改函【2019】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丹寨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丹寨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丹寨县兴仁镇、南皋乡。
2.2项目总规模:治理铅锌矿废渣面积28517㎡,治理渣量共计约59.30万m³。新建挡渣墙6433m³,废渣开挖53677m³,废渣回填36503m³,渣场平整28438㎡,截洪沟2594m,导水沟627m,灌木7270株,生态恢复面积28438㎡,防渗粘土8597m³,种植土覆土8597m³,收集池8座,监测井16口,临时施工便道627m。
2.5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本项目工期:270日历天。
2.3项目总投资:1771.22万元
2.4招标范围:
勘察范围:收集本项目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工程测量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进行现场配合及后期服务等。
设计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并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所有成果文件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施工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
(5)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只需要牵头单位录入信息。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 年 10 月31 日00:00时至 2020年 11 月 05 日00:00时,登录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00/qdnhy)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方式为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或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向代理机构现场缴纳招标文件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3 日14 时 10 分,地点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丹寨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丹寨县 |
地 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苗侗风情园笙鼓路2号1单元 |
联 系 人: 曹祥 |
联 系 人:龙梦玮 |
电 话: 18585599082 |
电 话: 0855-8736633 |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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