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拘留所-监区项目(三次)已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榕发改复[2017]41号、榕发改复[2017]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榕江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榕江县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497.7平方米,100人规模,拘留所-监区业务用房建设、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强电、火灾报警、综合布线、有线电视、保安监控等建设.
2.3 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2.4 项目总投资额:981.5万元(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为608.6万元)
2.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6日00时00分至2021年3月31日00时00分,登录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00/qdnhy)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或扫码方式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14时30分,地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里市大十字街道市府社区博南路5号荷香居3-4栋裙楼交易中心大厅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线上提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前15天左右有疫情集中爆发疫区的旅居史、接触史,或有头痛、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的请主动回避,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的人员,请自行准备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做好安全防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ggzyjyzx.qdn.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榕江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榕江县 |
地 址:凯里市红洲路天安保险业务楼四楼 |
邮 编:557200 |
邮编:556000 |
联 系 人:申东平 |
联系人:冯 刚 |
电 话:13885532123 |
电 话:0855-8686837 |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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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52263220210324001YSG001]榕江县拘留所-监区项目(三次).QDN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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