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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包装纸项目配套年产5万吨纱管原纸生产线工程EPC总承包(三次)变更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的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包装纸项目配套年产5万吨纱管原纸生产线工程EPC总承包(三次)项目,现将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时,现变更为:2021年5月13日11:00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10:00时,现变更为:2021年5月14日10:00时;
二、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贰仟柒佰贰拾万元整(¥27200000.00元); 成本警戒线价为:贰仟陆佰陆拾伍万陆仟元整(¥26656000.00元)。 注: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低于成本警戒线价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程序,并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作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不足以说清是否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的报价为预估价,投标人最终结算价按贵州省相关预算定额及其配套文件计价标准和实际完成量据实结算。 |
现变更为: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贰仟柒佰贰拾万元整(¥27200000.00元); 成本警戒线价为:贰仟伍佰零贰万肆仟元整(¥25024000.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低于成本警戒线价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程序,并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作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不足以说清是否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4.3.1预付款金额 预付款的金额为:/ 。 ”
现变更为:14.3.1预付款金额 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
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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