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纪委县监委新办公楼(县检察院原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剑发改投资[202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共产党剑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剑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河县革东镇县府路11号
2.2项目规模:对县检察院原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主要内容含室内装修、水电及门窗改造、外墙修复、门头改造、室外场地改造、停车场围墙改建及食堂改造等。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50万元。本次招标415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26日00时00分至2022年05月31日00时00分,登录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文档)费用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6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dntf 格式)上传至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memberLogin)。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将自动停止接收电子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17.187.102.28:809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会。
5.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请各投标人务必熟悉操作流程,“投标人应及时登录“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中心”学习“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视频”,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服务人员,联系电话:0855-8685651或0855-8685665。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剑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贵州省剑河县县府路8号
联系人:肖胜
电话:0855—5369383
招标代理机构: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凯里市凯开大道滨江小镇A3栋和毅足道8楼
联系人:彭羽
电话:18385721698
文件预览:
[qdnjsgc2022052405001001]剑河县纪委县监委新办公楼(县检察院原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QDN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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