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监理服务期前后不一致;现变更为:7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原评标办法中: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第(6)项: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10分。项目监理机构第(1)项: 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施工安全)得2分;现变更为: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第(6)项: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10分。项目监理机构第(1)项: 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施工安全)或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得2分;原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下载澄清文件,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望谟大禹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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