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东部片区省级补助资金增加部分)工程施工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麻江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东部片区省级补助资金增加部分)工程施工已由 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以 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麻江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东部片区省级补助资金增加部分)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黔东南农复〔2023〕65 号批准建设,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9942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项目法人为麻江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 招标人为麻江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兴黔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麻江县 宣威镇平定村、腊白村、琅琊村、中寨村、甲树村、比富村和咸宁村7个村。
2.2 建设规模:本次批复投资资金499.42万元,其中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49.71万元,地方自筹资金49.71 万元。
2.3 合同估算价:4994200元。
2.4 计划工期:60 天。
2.5 标段划分:麻江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东部片区省级补助资金增加部分)工程施工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1日 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2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http://ggzyzy.qdn.gov.cn)上发布。
7.其他
其他补充说明: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麻江县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贵州兴黔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麻江县杏山街道办事处民主路 13 号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安电商生态城内
联系人:李德印 联系人:张宇
电话:18798740306 电话:1808360968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755741067@qq.com
2023年11月30日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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