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8)81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双龙山街道龙井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2018】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自治县兴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双龙山街道龙井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双龙山街道龙井村 ;
项目规模:双龙山街道龙井村:新建机耕道78300平方米,防护林便道6500平方米;新建公厕4座,垃圾处理站4个;进行河道整治,修建河堤5430立方米,河岸人行道1000平方米,荡45.36立方米;购置污水处理设备4套,修建排污沟5700米;村庄绿化22000平方米,种植乔木533颗,安装太阳能路灯330盏;配套晒谷场3400平方米,停车场4500平方米 ;
计划工期: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全部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0日00时00分至2018年07月27
[S520400006096001001]镇宁自治县双龙山街道龙井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招标.ASZF(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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