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塘约片区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7)68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塘约片区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字(2017)2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城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国有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塘约片区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项目地点: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塘约片区 ;
项目规模:新建垃圾分类回收房16座,垃圾运输车(5t)2辆,可卸式垃圾收集车(2-3立方米)12辆,压缩式垃圾收集车3辆,街道清扫车2辆,景观垃圾桶170只。日收运垃圾70吨。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内容:招标内容: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新建垃圾分类回收房16座,垃圾运输车(5t)2辆,可卸式垃圾收集车(2-3立方米)12辆,压缩式垃圾收集车3辆,街道清扫车2辆,景观垃圾桶170只。日收运垃圾70吨。 招标范围: 按要求完成乐平镇塘约片区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所含全部内容 。 招标方案说明:本项目只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备: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⑴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2)联合体投标,限定为设计、施工各一家;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⑷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备注:本工程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可以为设计单位,也可以为施工单位。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3日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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