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锦建招【2016】3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屏县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潘寨安置点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锦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锦发改项目【2016】1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锦屏县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省扶投公司筹资、群众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59340.06m²;新建安置点道路面积21627m²,给水管网2168m,消防管网2075m,雨水管网1948m,污水管网1869m,供配电工程1600m²,弱电管网3854m,绿化亮化38744.19m²及其他附属设施,投资约为26707万元;
2.2 建设地点:锦屏县三江镇潘寨村(大公田);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 月 3 日09:00时至 2017年 1 月 7 日23:30时,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进行投标报名。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 Qdnggzy.cn:8000/qdnhy)。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 年 1 月 3 日09:00时至 2017年 1 月7日23:30时,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 Qdnggzy.cn:8000/qdnhy)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费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月24日9时30 分,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屏县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龙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屏县县城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园景商住大厦2F
邮 编: 556700 邮 编: 556000
联 系 人: 黄美焰 联 系 人: 赵富平
电 话: 0855-7221225 电 话: 13638090666
传 真: 传 真:0855- 8656566
招标备案部门核准意见:
2017年1月3日
文件预览:
ZB9ee62ba5-902f-401e-b0b0-a907fc92beb1.doc
锦屏县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潘寨安置点项目招标文件.xml
[FJ52262820161229008YSG001]锦屏县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潘寨安置点项目.QDNZF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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