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坝县公安局看守所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平坝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字【2009】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平坝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政府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坝县十字乡青山村 ;建筑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9734平方米,其中办公区3630平方米,监区4460平方米,监室58个,关押人数450人,监墙800米;工期: 365 日历天;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级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个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3年 4月 18日至 2013年 4月 24日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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