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3)75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大公司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西秀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发改函[2013]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1)建设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东段322号(安大公司家属区旁);(2)建设规模:新建棚户区改造房屋268套,总建筑面积3626.5平方米,其中:多层建筑180户,平均每户建筑面积110.68平方米,一层车库及储物间4654.3平方米;小高层建筑88户,平均每户建筑面积119.6平方米,地下附属设施建筑面积1161平方米;(3)招标范围:本工程地质勘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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