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3)77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岭县2013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防护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林业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市林计复(201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关岭自治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林木采购及种植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一标段:工程建设地点:关岭县普利乡。森林植被恢复约7813亩,建设期360日历天。二标段:工程建设地点:关岭县关索镇、顶云乡。人工混交林造林约1806亩,建设期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育苗地必须在关岭县境内,投标人必须取得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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