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2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坝县夏云镇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含安装)三次(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发改环资【2013】8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坝县恒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申请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平坝县夏云镇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含安装);2.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3.交 货 期:见招标文件;4.采购量:详见招标文件(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2.2本工程不采取(采取或不采取)简易程序法。简易程序法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发包价,发包价即为中标价(或投标报价),投标人无需编制投标报价和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评标合格后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产品合格、有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人民币(含6000万人民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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