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金沙县化觉乡金河前顺2012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金沙县化觉乡金河前顺2012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提灌站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化觉乡金河前顺2012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金沙县化觉乡金河前顺2012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提灌站工程)已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以黔国土资发【2013】33号、黔国土资耕保函【2013】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沙县化觉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金沙县化觉乡前顺村。
2.2 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其他工程及提灌站工程。
2.3 项目投资:917万元
2.4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
2.5计划工期:工期为 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 12 月,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2月。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贵州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合格标准。提灌站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7招标范围:项目规划设计所有内容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及以上资质,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同时还需是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从业备案资格的企业(需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 18日至2013年12月 24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从业备案资格证明原件查验,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报名;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业务系统内报名。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投标报名的,于报名同时办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手续后,于报名开始至报名截止时间后24小时之内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资格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沙县化觉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金沙县化觉乡 地 址:贵阳市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9楼3号
联系 人:陈静 联系人:何朝辉
电 话:0857-7380618 电 话:0851-5584482(13985005336)
2013年12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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