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污水处理三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36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污水处理三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发改环资【2014】61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供水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规模5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使马判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扩建成10万立方米/日,使安顺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11.8万立方米/日,其中:预处理系统和生物处理系统按照日处理规模5万立方米/日设计,污泥系统和消毒系统按照日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日设计。
2.2招标范围:完成整个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
2.3设计周期: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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