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C建施招(2014)第103号
资格预审公告
绥阳县旺草镇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阳县旺草镇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已由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府办发[2013]1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绥阳县旺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在绥阳县旺草镇鹿山村(镇政府旁);建筑面积约4860平方米;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施工图所界定的范围为本工程招标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如投标企业超过7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如投标企业不超过7家则进行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11日(法定节假日及周二下午不报名),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路城上城6楼持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表复印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3月1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6日14时0分,地点为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路城上城6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绥阳县旺草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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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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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权政 |
联系人: |
韦征 |
电话: |
0852-6353129 18934404819 |
电话: |
0852-8628098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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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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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黔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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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 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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