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 159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国资公司交流用房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投资[2014]95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建军路9号 ;
(2)、建设规模:装修交流用房25套,总面积约3430平方米,含一般装修、采暖工程、购置设施及设备等;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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