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城东景观防洪堤工程右岸

剑河县城东景观防洪堤工程右岸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剑招字(2014)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城东景观防洪堤工程右岸施工招标已由剑河县发展改革局剑发改投资(2012)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剑河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剑河县城东景观防洪堤工程右岸

工程地点:岑松镇寨章村至川洞清水江沿河两岸

项目概况:本次堤防修建长度为1.072KM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

标段划分:一标段。

计划工期:12个月。

投资概算:约2042.19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施工企业的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能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入黔省外企业还须提交有效的《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根据省建设厅黔建招标通[2009]451号文件之规定,当投标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 2014 5 3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2014 6 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大厅)持: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是本项目的二级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原件及建造师安考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报名。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复印件资料贰份。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500.00元,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4613日9:00时止,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大厅)面交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剑河县人民政府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河县水利局

联 系 人:蒲志兴

联 系 电话:0855- 522127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海婷

联 系 电话:0851- 4112366、13595525667

传 真:0851- 4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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