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肇兴景观型小城镇建设项目寨尾文化商业建筑群工程

黎平县肇兴景观型小城镇建设项目寨尾文化商业建筑群工程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黎建招(2013)174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平县肇兴景观型小城镇建设项目寨尾文化商业建筑群工程已由黎平县发展改革局黎发改复[2013]19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省黎平县肇兴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800万元;

2.2 建设地点:黎平县肇兴镇;

2.3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完成本项目相适应的流动资金实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1 20 日至 2014 1 24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下同)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两份(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 1 20 日至 2014 年 1 月 24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费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 2 17 14 30 分,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黎平县肇兴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

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黎平县肇兴镇 地址:凯里市韶山南路6号(中银港1901

邮 编: 557314 邮 编: 5560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 系 人: 王才珍

电 话: 电 话: 15721718787

传 真: 传 真: 0855-8233587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09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0日

2014年1月17日

招标管理部门核准意见:

原创文章,作者: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gongcheng/qita/369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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