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3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镇宁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2013】1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自治县兴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招标内容:总建筑面积38160平方米,共636套。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监理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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