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燃气蒸汽锅炉设备采购安装及空调主机、多联机设备采购二次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25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燃气蒸汽锅炉设备采购安装及空调主机、多联机设备采购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投资【2012】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凤东路3号路东南面;(2)建设规模:妇幼保健院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1381平方米;儿童医院综合楼、裙楼主体工程建筑面积约28261.52平方米。、燃气蒸汽锅炉等设备安装、空调主机、多联机等设备采购(3)合同估算价:总投资499万元;(4)计划工期:90日历天;(5)招标范围:建筑施工图、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参数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范围;(6)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招标;(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具备锅炉安装、改造≧1.6Mpa及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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