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剑建登字(2014)3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入城景观工程已由剑河县发展改革局以剑发改投资(2014)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剑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剑河县城迎宾大道,建设规模:入城景观浮雕面板工程、入城景观工程假山部分及入城景观工程钢筋混凝土新建景观柱、挡土墙等工程,计划工期:180日历天,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年05月22日至2014年05月28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持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必须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05月22日至2014年05月28日,(不少于5日,资格预审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服务费10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6月03日15时00分,地点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国询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 556600 邮 编: 550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袁洪亮
电 话: 0855-5369330 电 话: 0855-8363758
电子邮件: 电子 邮 件:
开户银行: 开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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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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