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27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子村新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公厕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龙宫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财政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龙财发【201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龙宫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龙宫风景名胜区匹配(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宫风景名胜区龙宫镇桃子村荷花池旁 2.2 规模:新建停车场4500平方米,公厕7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施工招标(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2&n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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