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引资、垫资)二次招标施工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37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秀区大龙潭一期廉租房及西秀区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全额引资、垫资)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西秀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发改函【2013】110号及1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引资、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株六复线南侧与规划道路之间. 建设规模:廉租住房约500套,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约220套,建筑面积约880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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