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 701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云自治县猴场镇敬老院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紫云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紫发改字【2014】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紫云自治县猴场镇猴场卫生院旁;(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640平方米,建设床位80张。(3)计划工期:6个月;(4)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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