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及暖通工程监理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74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及暖通工程监理招标(二次)(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发改投资【2013】131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北山路1号;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图纸所示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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