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74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第二看守所空气能热水系统工程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投资【2006】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气源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1)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安顺市第二看守所监房约7832平方米,关押人数约800人,热水定额设计约每人次用水量为40升,每天需提供热水量约24吨;项目总投资约40万元。
(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含热水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配件供应、运输、保险、调试、验收等其他伴随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含以下项目之一:空气能热水器、空调相关产品、制热制冷设备、新能源产品、机电产品)。
3.2 本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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