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金沙县沙土至沙三大桥公路、沙土至源石大桥公路改造工程购买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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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沙土至沙三大桥公路、沙土至源石大桥公路改造工程购买公共服务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金发改投资【2013】154号、【2013】2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沙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购买公共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全长40.428公里;路基宽度:6.5米和7.5米,路面宽度:5.5米和6.5米;项目总投资:7098.2万元;建设地点:金沙县沙土镇、源村乡;计划工期:300日历天;招标范围: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能负责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技术,并承担相应的项目风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资格预审方法: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者,请于 2014年11 月04日至 2014年11 月10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持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提供)原件报名,并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投标人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11月04日至2014年11 月10日(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3000价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5 日09 时3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造价信息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iggzy.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沙县交通运输局理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沙县城内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贵惠路瑞花南巷102号
邮编:551800 邮编:550001
联系人:杨成志 联系人:李实
电话:13595757363 电话:1309682678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897038398@qq.com
201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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