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80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定县南一路延伸段建设(一标段)项目已由普定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普发改投资【2014】2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定县普信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普定县城关镇; 工程项目基本情况:道路总长600米,宽40米; 计划工期:12个月; 招标内容:道路及综合管网以及施工图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nb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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