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北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投资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10万平方米)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北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投资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已由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盘发改投资【2012】9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盘县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修改补充通知所示全部内容施工

2.5本项目业主方最长付款期限为:2年。付款期限计算方式:付款期限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6投资付款总价款=付款基数 付款期月数计息利率(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付款基数=建安工程量价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要求具有 1 个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的企业。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必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具有 1 个。

3.2企业注册资金需在5000.00万元以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4年 11月 5 日至2014年12 月11 日16时30分,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另须缴纳信息服务费100元,采用系统网上银行支付,售后不退。

网上报名、交费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企业需提前完成网上注册并提交原件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参加报名。

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月 9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盘水市钟山大道白鹤高架桥下北侧白鹤公园对面)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州盘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盘县鸡场坪 

联系人: 龙禄 电 话: 13595849968 

中介代理机构: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花果园金融街E区7栋11楼1117号

联系人: 尹钰 电 话: 18985906100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六盘水市钟山西路白鹤高架桥北侧 

联系人: 裴天伟 电 话: 670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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