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看守所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看守所建设项目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项目(2014)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沙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沙县五里坡;
2.2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14970m2。建设内容为被羁押人用房6647m2、办案及管理用房2961m2、民警办公及生活用房2529m2、检察院及法院用房225m2、武警中队营房1888m2及附属用房720m2;
2.3工程建设投资:约3235.34万元;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
2.6工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2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2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2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
投标人须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沙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金沙县城关中华路地址:贵阳市小河区西南环路110号8楼
邮编:551800邮编:550009
联 系 人:刘先华联 系 人:王江云
电话:13698566366电话:0851-3890898/13985878209
传真:传真:0851-3876015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013006664@qq.com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8年3月11日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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