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威宁公安消防大队经济开发区专职消防队业务用房(营房)工程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购买)(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宁公安消防大队经济开发区专职消防队业务用房(营房)工程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购买)(二次)(项目名称)已由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威经开经投【2014】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冶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用地面积为11083.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816.07平方米。其中新建消防队业务用房(营房)建筑面积为2664.6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新建值班室建筑面积11.47平方米,层数为地上一层,层高为3.3米,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新建训练塔建筑面积140平方米;新建挡土墙,挡土墙形式为重力挡墙结合放坡处理。项目总投资约:1076万元。
2.2招标范围:由投资人全额出资建设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示内容。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076万元,投资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利用自有资金或其它资金来源完成本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招标人按约定分期偿还投资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周期:365日历天。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2投标人必须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能负责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技术,并承担相应的项目风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资格预审方法: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1月 5日至2015年 1 月 9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本项目须同时在网上报名,投标人须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办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手续后,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之内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 1月 5日至2015年 1 月 9日(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0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 (详细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元,售后不退。图纸 / 元。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 27日 10时0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冶县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 址: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 地址: 贵阳市公园南路2号华亿大厦21楼9号
联 系 人: 孔令伦 联 系 人: 胡纭菠
电 话: 15585775776 电 话: 18212765999、0857-829929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627381686@qq.com
2015 年 1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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