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2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宁县落洼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B1 标段建筑工程施工 已由 安顺市财政局、安顺市水利局 以 安市水电【 2014 】 04 号、安市水电【 2012 】 10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贵州黔能企业(集团)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地方和电站业主筹措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镇宁县落洼水电站;
2.2 建设规模:落洼水电站技改后装机 8000KW ,电站工程规模为Ⅴ等小(二)型及洪水标准;
2.3 合同估算价:约 305.5 万元;
2.4 计划工期: 6 个月;
2.5 招标范围:引水系统、厂房等建筑工程,施工围堰工程、施工房屋工程等临时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 B1 标段建筑工程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 2 条规定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5 年1月12日至 2015年1月16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09时至17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温馨提示:鉴于金融机构下班时间为17时,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完成缴费手续,建议投标人妥善安排报名及缴费时间,避免出现因手续不完善而不能报名的情况。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5年1月12日至 2015年1月16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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