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宫风景名胜区新田、下苑、陇嘎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33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宫风景名胜区新田、下苑、陇嘎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安顺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市财综【2014】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龙宫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龙宫风景名胜区新田、下苑、陇嘎等村;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108.7852hm2
项目总投资:约290万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全部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从业单位必须经过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足够资金并能有效履行合同的企业,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报名人数不超过7家(含7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月14日至 2015年1月20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09时至17时,在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 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温馨提示:鉴于金融机构下班时间为17时,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完成缴费手续,建议投标人妥善安排报名及缴费时间,避免出现因手续不完善而不能报名的情况。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年1月14日至 2015年1月20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
原创文章,作者: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gongcheng/qita/365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