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386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云自治县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紫云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紫发改字[2015]3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营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及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猫营镇、板当镇、水塘镇、猴场镇、大塘片区、城北片区;总建筑面积:299634.38平方米;设计周期:30日历天;招标范围: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后期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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