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县综合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 勘察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 2015 ) 63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云县综合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紫发改字【2014】1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紫云自治县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建设规模:政务服务中心建筑面积9965.26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建筑面积8336.3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紫云公园占地面积45335.6平方米。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 资质 资质条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 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至 2015 年 2 月 3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09时至17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温馨提示:鉴于金融机构下班时间为17时,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完成缴费手续,建议投标人妥善安排报名及缴费时间,避免出现因手续不完善而不能报名的情况。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至 2015 年 2 月 3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详细地址)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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