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6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顺市强制戒毒所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安顺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发改投资【2014】3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安顺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安顺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幺铺镇 ;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投资约450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等所示的全部内容,电梯、空调、弱电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 (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 2 条规定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至 2015 年 2 月 4 日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 09 时至 17 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温馨提示:鉴于金融机构下班时间为17时,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完成缴费手续,建议投标人妥善安排报名及缴费时间,避免出现因手续不完善而不能报名的情况。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1 月 29 日至 2015 年 2 月 4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14 时至 17 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详细地址)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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