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工程二次施工招标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工程二次施工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7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工程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黔发改投资(2011)48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拨付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镇宁县真武路与镇中大街交叉口东侧;建设规模:详见批复文件;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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