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209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秀区双堡镇大坝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国土资源局、安顺市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国土资发【2014】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西秀区土地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西秀区双堡镇大坝村;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131.22公顷;
项目总投资:约199.92万元;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全部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从业单位必须经过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足够资金并能有效履行合同的企业,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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