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绥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绥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黔 发改 建设 [201 3 ] 3420 号 及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绥发改投资 [2012]4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绥阳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省、 地方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建设地点:遵义市 绥阳县新城区规划一号路旁 。
建设 面积: 约 12126 平方米 。
建安投资:约2100万元。
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 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5 年 04 月 09 日至 201 5 年 04 月 15 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 )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者,请于 201 5 年 04 月 09 日至 201 5 年 04 月 15 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下载招标文件需支付费用 5 00.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1 5 年 05 月 05 日 09 时 3 0 分,递交至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及 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首页 (和 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首页(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绥阳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绥阳县城 |
地址: |
遵义市广州路天安银苑A栋3-3-3 |
联系人: |
王主任 |
联系人: |
王承德 |
电话: |
0851-26362181 |
电话: |
085 1 – 28640033 |
传真: |
085 1 – 2864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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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402783189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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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咨询 |
联系电话: |
4008503300 (赵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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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
重要说明:
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银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投标人报名时需满足公告资质及其他条件,如不满足,开标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保证金必须用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获取。
4、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清单、补充文件等所有附加文件作为本次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会员系统提供下载,禁止另行收费出售、禁止会员系统下载以外的其他方式领取。
5、澄清、修改文件在会员系统发布,不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会员系统,及时下载相关澄清、补遗、修改,依据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任何环节无需向任何机构或个人透露本单位信息。
公告日期: 201 5 年 04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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