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县猴场镇小湾村、四合村、曙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264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云县猴场镇小湾村、四合村、曙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安顺市国土资源局、安顺市财政局以安国土资复【2014】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土地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紫云县猴场镇小湾村、四合村、曙光村
2.2总投资:约200万元
2.3建设规模:总建设面积2194.2亩。
2.4计划工期:12个月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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