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338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紫云自治县猫营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黔发改投资【2012】14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猫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猫营镇新城区;
2.2.建设规模:新铺沥青混凝土路面21893平方米,铺装人行道11732平方米,种植行道树880株,安装路灯111盏及配套管线、环卫设施106个、交通标志等附属设施。
2.3.计划工期:12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2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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