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59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西秀区龙宫镇供水工程以龙财经函【201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水投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龙宫镇供水工程;
项目地点:安顺市西秀区龙宫镇;
项目规模:给水厂近期0.25万m3/d,预留远期0.5m3/d用地;输配水主管0.25万m3/d。主要建设取水泵站1座,进水配水井、平流沉淀池、一体化钢制处理器、投药消毒间、综合管理用房、地面式消火栓20套,排气排泥阀井11座等,输配水管网总长2.685千米;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所有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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