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475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殡仪馆搬迁新建项目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社会[2009]2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顺市殡仪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安顺市殡仪馆殡葬服务中心;
(2)建设规模:危岩清除、废渣处理约6500立方米;主动防护网约1500平方米;具体详见设施施工图纸。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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