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66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西秀区南马防洪工程已由贵州省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水计【2015】1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牧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南马防洪工程;
项目地点:安顺开发区;
项目规模:新建堤防及河道清淤等工程措施治理小屯河星火路桥涵出口至下游小坡边之间部分河段(其中桩号0+380—0+600段为山塘库区,不在本次治理范围)。河道综合治理长度仍为2.78KM。
计划工期:6个月;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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