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72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定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结余资金项 以2由 贵州省水利厅 以 黔水灌溉【2015】1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定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普定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结余资金项目施工招标;
项目地点:普定县 ;
项目规模: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和管道安装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
计划工期:3个月;
招标内容:新建首部枢纽1处,建加压泵站1座,流量48.47m3/h,扬程50.1m,装机15km,管理房60m2,过滤器和施肥灌等水肥一体化灌溉设施、滴管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报名方式及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日0时00分至 2015年11月10日00时00分(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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