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纳雍县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招标已由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毕市发改环资[2015]2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纳雍县城区及各乡镇;
2.2建筑规模:新建日处理425吨的垃圾收运系统,配套建设21座垃圾转运站,3座环卫停车场,配置垃圾收集箱(2m³)185只和购买环卫车辆57辆;
2.3工程概算:约4740.22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并满足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时间要求);
2.5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2月16日上午9时至2015年12月22日下午17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信息费、标书费,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信息费1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标书费、信息费、投标保证金请统一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帐号:17710121050000418;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7.2信息费、招标文件费分别缴纳,接受公司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且确保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857-8317252。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并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7.4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159.147.102/)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5投标人网上缴费请认真查看“投标单位网上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纳雍县沿河街 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40号兴中元大厦12楼C座
邮 编:553300 邮编:550001
联系人:孙斌 联系人:葛艳梅
电 话:13908577605 电话:1593475228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97038398@qq.com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5年12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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