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831 号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环资(2015)1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定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普定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设计招标。
项目地点:普定县城。
项目规模:新建日处理规模为0.9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收集和输送管道。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等后期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5.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21 日00时00分至2015年 12 月 26 日00时00分(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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